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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02-20

   根据《关于2011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2】3号)和《关于对2011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考生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研院【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1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要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院范围内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2)对复试面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性;(3)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1291);(4)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学喜 姚晓霞

副组长:姚顺波

成  员:郑少锋 李录堂 赵敏娟 聂 海 温晓林

秘  书:王军智

2.复试面试专家小组

详见复试当日学院楼内分组名单。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GCT成绩单;

2.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带电子版照片);

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情况登记表》);

4.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重在考生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农业推广硕士须进行《农村与区域发展概论》专业课笔试考试,满分150分,80分及格;

职教硕士须进行政治课课程考试(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告),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在职人员教育特点,在保证考生基本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应用能力的考核,包括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等。复试面试专家小组秘书要对考生的面试情况(包括提出的问题,考生回答的情况等)和成绩详细记录在复试相关表格中,并交学院保管,以备核查。

五、录取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笔试不及格者:

农业推广硕士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80分,职教硕士政治课成绩低于60分;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

六、复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经管学院603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7日下午14:30-17:30

         地点:详见当日学院办公楼内通告

七、附则

以上办法,如与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办法、原则不符,则自行作废,并严格按照校发文件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