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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12

根据校研发〔2014〕42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能力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监督机构

1.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院长、学科专家组(不少于5人,学科负责人拟担任组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7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的工作小组和复核审查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核审查工作。

2. 信息公开及监督机构

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经济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审核小组申诉;举报电话:029-87081141  029-87081398。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本科是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人员还须符合招生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3. 外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4. 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中的具体要求。

5. 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6. 我院201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 时间安排

1. 申请人网上报名: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

2.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2015. 1. 15-1.20日前;

3. 学院(所)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2015年1-4月;

4. 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15年5月。

五、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1.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2.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审核,通过审核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六、选拔程序

1.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4.12.9?2015.1.20)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 初选审查(时间:2015.1.20?1.30)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从该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导师科研情况及学科背景综合初选审查人员名单,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网站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意愿的申请。

3. 复核  (时间:2015.3.2?4.20)

通过初审审查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在复核审查阶段将通过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原件提交学院(所)审核,复印件交学院(所)备查;复核审查组对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核审查工作内容包括外语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四个部分组成。

(1)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为笔试:

业务课1包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满分100分。(其中微观经济学占40%、宏观经济学占30%、农业经济学30%);

业务课2包含:管理学和统计学基础,满分100分(其中管理学占80%、统计学基础占20%)。

考试科目参考目录见附件1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3)外语考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及同等小语种水平)

录取总成绩= [(业务课成绩1+业务课2成绩)/2*60%]+ 面试成绩×30%+外语成绩*10%

4. 录取原则 (时间:2015.4.20?4.30)

(1)经济管理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的考生的总成绩,录取总成绩按学科点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复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通过的考生,必须有导师同意接收后才能拟录取;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研究生院。

其它说明:

1.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学院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需求。

                          

附件1.:  博士审核制复核笔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xls

附件2.   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的基本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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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的基本要求.doc

 相关附件:博士审核制复核笔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