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23
2017级各学生班:
根据捐赠方及学校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及要求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7级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共资助2名,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人民币。受助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可连续获得资助。
二、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2月22日-12月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二)班级民主评议(12月25日-12月27日):各班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系)初审(12月28日-1月1日):学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院评选结果,审核公示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认真做好学生评选推荐工作,请于12月27日前完成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申请表手写,获奖如有证明可附复印件;
(三)申请者本人于12月28日上午12:00将纸质材料(申请表、获奖证明)报送经管学院C203办公室,并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wangqianru@nwafu.edu.cn。
联系人:王倩茹 电话:87081725
相关附件:附件1: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相关附件:附件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xls